1、進出口貨物申報有哪些形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的規定,報關企業向海關申報時應采用電子數據報關單形式和紙質報關單形式。目前,隨著技術的不斷發展和更新,主要以電子數據報關單形式向海關申報,在向未使用海關信息化管理系統作業的海關申報時,報關企業可以采用紙質報關單申報形式。
2、海關對申報的時間有什么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的規定,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受委托的報關企業應當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十四日內向海關申報。
進口轉關運輸貨物的收貨人、受委托的報關企業應當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十四日內,向進境地海關辦理轉關運輸手續,有關貨物應當自運抵指運地之日起十四日內向指運地海關申報。
出口貨物發貨人、受委托的報關企業應當在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后、裝貨的二十四小時以前向海關申報。
3、為什么必須用正本提單向海關申報?
正本提單、運單是進口貨物收貨人持憑提貨的物權憑證,也是向海關報關時必備的隨附單證,企業應憑正本提單、運單辦理通關手續。海關在放行時貨物時,應在正本提單、運單上加蓋放行章。
4、貨物到港后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是否可以在向海關申報前看貨?
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的規定,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可以提前看貨,海關要派關員到場,按照相關規定,要對看貨結果進行簽字備案。
5、向海關申報時,除提交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外,還應提交哪些文件?
(一)合同;
(二)發票;
(三)裝箱清單;
(四)載貨清單(艙單);
(五)提(運)單;
(六)代理報關授權委托協議;
(七)進出口許可證件;
(八)海關要求的加工貿易手冊(紙質或電子數據的)及其他進出口有關單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