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清關即泰國結關,是指進口貨物、出口貨物和轉運貨物進入或出口越南海關關境必須向海關申報,辦理海關規定的各項手續,履行各項法規規定的義務。
只有在履行各項義務,辦理海關申報、查驗、征稅、放行等手續后,貨物才能放行,貨主或申報人才能提貨。
同樣,載運進出口貨物的各種運輸工具進出境或轉運,也均需向海關申報,辦理海關手續,得到海關的許可。貨物在結關期間,不論是進口,出口或轉運,都是處于海關監管之下,不準自由流通。
泰國清關流程:
1.收貨人的抬頭做備案
2.提供訂艙委托書
3.貨物清單
4.訂艙
5.裝柜
6.監裝
7.報關
8.做提單確認
9.做發票
10.轉交清關公司做認證
11.按照發票上的稅金
2.碼頭雜費
13.提柜
14.清關收費
15.送貨到門
請注意,泰國海關新法規將于2017年11月13日實施。
新規定與原規定略有不同,但基本目的和意圖是相似的:貨物包裝必須要有嘜頭,嘜頭必須在所有相關文件中顯示。
根據《新泰國海關法》第3章第59節,“嘜頭”聲明的規則與《舊泰國海關條例》第118條第2469條保持一致。所有包含貨物的包裹都應附有標志和號碼,并在與此類貨物有關的所有文件上標明這些標志和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