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出口業務中,托運、提貨、存倉、報關和保險等環節的手續相當復雜,要求經辦者充分熟悉業務。國際貨運代理業的出現,為進出口商解決了這方面的困難。
國際貨運代理(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er)的主要工作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或授權,代辦各種國際貿易、貨物運輸所需要的業務。按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聯合會(FIATA)的資料介紹,國際貨運代理的作用在于:
運用專門知識,以最安全、最迅速、最經濟的方式組織運輸。
在世界各貿易中心建立客戶網和自己的分支機構,以控制全部運輸過程。
在運費、包裝、單證、結關、領事要求及金融等方面向企業提供咨詢。
把小批量的貨物集中為成組貨物,使客戶從中受益。
貨運代理不僅組織和協調運輸,而且影響到新運輸方式的創新和新運輸路線的開發。
我國的國際貨運代理自SO年代以來發展迅速,除中國對外貿易運輸總公司、中國租船公司和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外,還有大量的國有和中外合資的國際貨運代理公司,國家于1995年6月公布了《國際貨運代理業管理規定》,以規范和加強對這一行業的管理。
國際貨運代理具體的業務范圍包括:
A.出口業務
選擇運輸路線、方式和適當的承運人;
為貨主和選定的承運人之間安排攬貨、訂艙;
包裝、計量和儲存貨物;
辦理保險;
收取貨物并簽發有關單據;
辦理出口結關手續并將貨物交付承運人;
支付運費,收取正本提單并交給發貨人;
安排貨物轉運;
通知收貨人;
記錄貨物滅失情況,協助收貨人向有關責任方索賠。
B.進口業務
報告貨物動態 ;
接收和審核貨運單據,支付運費并提貨;
進口報關,支付有關捐稅和費用;
安排運輸過程中的存倉;
向收貨人交付已結關的貨物;
協助收貨人儲存或分撥貨物。
C.國際貨運代理公司也可作為無船承運人(NVOCC)承辦多式聯運業務,即作為合同當事人簽發多式聯運單據,將各段運輸委托實際承運人執行。